重庆强化网络食品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作者:李先华 发布时间:2018/7/26

卢亮 7月9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通气会,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关于网络食品安全、网络餐饮服务监管相关规定,加强经营环节网络食品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保障网售食品和餐饮服务消费安全。明确监管部门监管范围和监管职责,明确网络食品和餐饮服务各方主体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违法必究。既要增强各平台主体责任意识,又要严字当头,重典治乱,着力维护广大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明确监管对象和监管职责

据介绍,重庆地区经营环节网络食品安全和餐饮服务监管对象是指本市第三方平台、外地第三方平台在重庆地区设立的分支机构和委托代理商、入网餐饮经营者及其自建网站、送餐机构等。

如何监管?一是要求所有从事网络食品和餐饮服务的单位包括本市第三方平台、外地第三方平台在重庆地区设立的分支机构和本市经营者自建网站进行备案。二是对第三方平台设立的委托代理商、送餐机构等施行登记。三是对入网经营者要求必须取得含“网络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证才可以入网经营。

依照网格化监管要求,由各方所在地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日常监管,按“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由市局组织开展飞行检查和督查督导,并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明确网络食品餐饮服务主体责任

针对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要求履行备案义务,要履行对入网餐饮经营者许可证进行审查,保证经营者许可证载明的信息真实。同时还需与入网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明确食品安全责任。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需如实公示入网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经营者的名称、地址、食品安全等级、菜品名称等信息。要对入网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和在订餐平台上公示的相关信息进行抽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制止经营者违法行为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对严重违法行为要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需要如实记录和保存网络订餐的订单信息。有效管理向入网经营者提供的食品相关产品,保证无毒、清洁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要对送餐机构及其送餐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保障送餐过程安全。同时还要建立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公开投诉举报方式,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重典治乱 多起违法行为被查处

据市食药监投诉举报中心相关人士介绍,2018年上半年全市食药监管部门共接收网络食品经营、网络餐饮服务投诉举报834件,其中涉及网络食品经营613件,涉及网络餐饮服务221件。

网络食品经营投诉举报主要涉及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食品经营者,反映的主要问题集中在第三方平台未履行入网食品经营许可证照审查规定等。网络餐饮服务投诉举报主要涉及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反映的主要问题集中在第三方平台未及时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相关许可证照信息等。

近一年来,重庆市食药监部门共查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131件,罚没2250万元。市食药监部门有关人士表示,从事网络食品和餐饮服务的平台和经营主体在今后数量会越来越庞大,监管难度也必将提升,所以鼓励广大市民拨打12331热线对网络食品和餐饮服务行业存在的各种乱象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