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激励企业实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作者:何金月 发布时间:2018/3/12

为深入贯彻实施《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8号),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并完善“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工作,日前,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制定了无偿提供相关业务培训与咨询指导服务、无偿提供食品安全检验与风险数据分析、企业风险等级降级和日常监督检查降频、优化办理许可事项服务以及企业特别标识与宣传弘扬等多项政策措施,激励企业实行“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

在无偿提供相关业务培训与咨询指导服务方面,省、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网络提供操作培训教程或举办专题培训班,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熟悉电子台账使用管理、追溯数据录入与上传管理等基本技能;省局设立咨询热线(依托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运营维护中心),各级各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专员,及时为生产经营者提供咨询答疑。

在为企业无偿提供食品安全检验与风险数据分析上,食药监部门通过采集的电子邮箱或微信平台等方式适时向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发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与分析报告,帮助生产经营者及时了解食品风险、防范风险,提供生产经营指引与参考信息。

在为企业无偿提供以上服务以外,对实行“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追溯体系正常运行并及时上传数据持续三个月以上的,辖区食药监管部门主动将其企业风险等级调低一级,相应减少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同时,可追溯企业办理许可相关业务,可实行预约服务和绿色通道服务,许可机关提供全程咨询指导。

特别值得注意地是,对实行“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药监部门的市场主体信息系统中进行特别标识,在公众查询企业信息时予以突出显示或标注。同时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还将拟定追溯体系达标评价规范,对管理先进、诚信经营的达标企业,在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或其他省级新闻媒体上发布“红名单”,引导团体消费单位和广大消费者优先采购达标企业生产经营的食品。另外,有条件的辖区食品药品监局(市场监管局)可以争取财政专项经费支持,对达标企业给予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试剂(试纸)等实物定量补贴或奖励。对达标追溯企业开展形象宣传或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社会共治活动的有关需求,各级食药监(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在日常工作中适当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