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四项措施推进学校食堂安全监管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作者:贾镕 发布时间:2017/2/28

四川省教育厅副厅长洪流一行近日深入凉山州西昌市第十一小学、太河镇中心幼儿园、西昌市第一中学等地,实地调研该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凉山州副州长杨卉陪同调研。会上,该州提出了四项措施深入推进学校食堂安全监管。

一是科学规划,加大投资。对因基础设施差没有发证的,教育部门切实拿出可行规划,政府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密切配合,对即将新(改)建的食堂要按照标准化设计进行审查指导。对因水质不达标的,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改进,督促购买净水设备,保证饮用水质量合格,确保安全。

二是加强监管,督促完善。因新办学校未及时申请办证、许可证已过期未及时换证、已申请但正在改造和整改中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指导,督促使其及时完善,达到标准后及时发证。对确因通过整改达不到标准不能发证的,在报教育主管部门时,进行备案登记管理,加强监督检查,严防食品安全事故。

三是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教育部门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充分利用监管部门专业优势和主管部门行政手段,形成监管合力。同时,州级部门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抽查,督察结果通报各县、市监管部门。

四是落实责任,强化管理。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深入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明确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导致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学校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