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检查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作者:陈银江 发布时间:2017/11/22

 为保障养老院老人安全放心用餐,根据《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日前,吉林省珲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针对全市23家养老机构开展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重点检查六个方面。一查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二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各岗位从业人员责任是否落实到位;三查建立食品留样制度情况;四查原材料控制情况,是否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有无使用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来历不明、超过保质期等不合格食品;五查加工过程管理情况,食品贮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分开制作、储存;六查餐具消毒情况,是否做到一餐一消、消毒记录符合要求。

检查发现,珲春市23家养老机构食堂大部分符合餐饮服务标准,针对个别养老院食堂存在的留样制度不健全、食品贮存方式不当等问题,监管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指导,并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执法车辆8台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通过此次检查,该局全面掌握了珲春市养老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基本情况,及时消除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有效保障养老机构食堂餐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