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五严查” 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作者:付清莲 发布时间:2016/9/28

近日,云南省弥勒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五严查”,强化2015年秋季学期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严查是否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和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质量管理员),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及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二是严查是否落实学校食堂防止食物中毒的“三个严禁和一个留样”要求。严禁加工制售外购直接入口食品、隔夜饭菜;严禁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发芽土豆、凉拌菜、野生菌、野花野菜;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按要求进行食品留样,留样的标准和样品保存是否符合规定,各项工作是否落实到位。三是严查学校食堂从事食品加工的人员是否全员进行了健康体检,有无资质证明,人员管理是否到位。四是严查学校加工操作、原料贮存、食品用工具及设备等情况。五是严查有无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记录台账及相关管理制度,尤其大宗食品的定点采购及索证索票工作是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