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隐患“下重手”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作者:石巍 发布时间:2016/8/23

为及时排查整治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隐患,积极化解食品安全风险,切实维护好食品安全稳定向好的总体形势,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近期至10月底,在全省范围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面排查管控风险,并建立风险可控、事故可防的动态工作机制。

“六清”方法显威力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突出重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排查整治活动主要采取“六清”、“四查”、“三核实”的方式进行。所谓“六清”,一是清理僵尸企业。主要清理应该注销而未注销的企业或许可事项。二是清理厂区车间。要按照GB14881的要求开展对厂区和车间的清理,主要从七个方面清理。三是清理两个库房。重点清理库房内不符合要求的物品和检查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四是清理进货记录。重点对2016年以来的进货记录进行清理。五是清理出厂记录。重点清理2016年以来生产的产品出厂是否检验。六是清理关键岗位。重点清理不具备食品安全知识的人员。企业是否按照规定组织了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质量负责人、检验负责人、进货管理人员、库房管理人员、工艺管理人员、研发人员等是否知晓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四查”举措动真格

关于“四查”,一是查责任意识。重点检查企业在购进、使用不合格原辅材料后,是如何进行处理的;出现不合格食品后,是否按规定停产整顿、整改,是否及时召回不合格产品并依法处理,处理相关责任人员;是否开通客服通道,主动接听消费者投诉,为消费者解决相关问题 。二是查守法意识。重点检查自新法实施后。企业是否组织过学习、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是否采取了相应的措施;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是否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是否运行正常,是否发生过质量安全问题等。三是查防控意识。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密切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对原辅材料的采购是否有严格的制度,是否考察过原辅材料提供者质量安全保证资质,产品是否按规定进行型式检验,是否定期排查研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对获知的风险隐患是否认真排查,根除隐患等。四是查参与意识。重点检查企业有没有对社会、行业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过举报,特别是对行业存在的潜规则和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向有关部门进行过报告。

“三核实”狠抓落实

所谓“三核实”,一是核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部署的肉制品、复原乳、植物油三个专项检查,企业是否按要求进行了自查。二是核实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植物油等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是否建立完善。三是核实白酒生产企业是否建立了质量授权人制度,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是否建立了HACCP和GMP体系,是否有效运行。

6月2日,省局召开全省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属地责任监管部门要及时将此次大排查大整治要求传达到辖区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属地责任监管部门指导企业对照排查整治内容和要求、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隐患要详细描述实情,及时进行整改,并制定食品安全防范措施和定期自查计划,形成自查整改报告报辖区监管部门。

属地责任监管部门要及时汇总、认真分析辖区企业的自查整改情况,找出高风险企业、突出问题、薄弱环节。以市为单位,各市局抽调市县两级的精干力量,统一培训检查人员,打破地域、管辖界限,采取异地交叉检查方式,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实施监督检查。抽查企业数量不少于总数的50%,对日常管理水平低、生产秩序混乱、问题多发的和自查问题少、整改措施不力的企业,要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对每个抽查企业要使用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进行全项检查,对重点企业要抽查不少于50%的品种、每个品种产品不少于5个批次。检查要有效发现问题,果断处置问题,坚决采取措施惩处违法企业。对企业存在的风险隐患一时不能解决的,要挂账限时解决。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应于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