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加强餐饮网络外卖食品安全监管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作者:曲连遵 郑德华 发布时间:2016/6/3

日前,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制度规定,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加强全市餐饮服务单位网络外卖食品(以下简称餐饮网络外卖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强化许可把关。对提供网上订餐、外卖等网络餐饮食品服务的食品经营者,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时,依法审查网络经营相关条件。准予许可的,在证件上标注网络经营。督促网络餐饮食品经营者在其网站或网页主页面醒目位置主动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件信息,量化分级动态等级;标明或提示外送范围、预计送达时间等信息;鼓励以视频方式进行“明厨亮灶”,打造清洁厨房。

二是加强记录管理。督促餐饮网络外卖食品经营者,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如实记录网络订餐的订单信息,以及食品名称、下单时间等。并在外卖食品包装外加贴标签,注明食品名称、加工完成时间等,以及提醒消费者限时食用等用语。

三是强化送餐管理。餐饮网络外卖食品经营者对送餐过程的食品安全负责。送餐设备和运输车辆等应每天消毒,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保温设备,确保制售及送餐过程中食品不受交叉污染。餐饮网络外卖食品的包装应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级包装物,封口严实,确保送达时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热食类)或10℃以下(冷食类)。

四是严查各类违法行为。严查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超许可范围经营餐饮网络外卖食品等行为。网络食品经营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审查、报告、主动制止、停止服务等法定义务的,依据食品安全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