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抓好五项工作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作者: 张文婷 发布时间:2016/6/3

近日,乌兰察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专门会议,传达学习全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机关全体人员及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张德江委员长在内蒙古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时的讲话精神,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自治区代主席布小林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具体要求和部署。

会议集中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内政办发〔2016〕4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四有两责”切实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内政办发〔2016〕51号)等相关文件。

会议强调,切实贯彻落实好全区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依法履职,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二是要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巩固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成果,按要求完成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标准化建设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改的安排部署,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打击整治食品违法犯罪“利剑二号”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三是要抓好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教育,围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五城联创”包联社区小区等活动,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手段,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六进”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四是要强化技术支撑,加快推进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和三个县级区域性检验检测所建设,6月底前完成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实验室建设并投入使用。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抽检,按要求完成年度抽检及检验任务。五是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旗县市区工作制,与各旗县市区加强对接,统筹推进建设食品药品安全乌兰察布、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全覆盖等工作,提高全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