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全面加强网络经营食品安全监管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作者:兰淑华 吴志军 发布时间:2016/5/12

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入网经营者无证经营、五店合一等诸多违法违规问题,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吉林省延边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时度势,主动作为,多措并举,积极调整监管策略,全面加强网络经营食品安全监管,有效净化了网络经营食品安全环境,受到了当地百姓的高度赞许。

一是聚集约束合力,勒紧网络经营食品安全的“责任咒”,新的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之前,该局主动约谈驻地网络食品经营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网络食品经营者),通过签署《互联网食品经营安全共同监管合作协议》,明确了相关义务和民事责任,增强了约束力,形成了监管合力。新法颁布实施之后,该局适时召开约谈会,分析形势,转变思维,宣贯新法,落实法定责任。强调网络食品经营者履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资质审核及对消费者首付赔偿等法定义务,从思想上实现了从承担民事责任到法律责任的转变。二是做实诚信举措,念好网络经营食品安全的“自律经”,迅猛发展的网络食品经济已成为当地新的产业增长点,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环境,同时,监管手段滞后、力量捉襟见肘的矛盾凸显,为此,该局独辟蹊径,通过督导和落实企业诚信举措,为网络经营食品增设了一道安全防护栏,2015年,网络经营食品驻延办事机构按照该局的部署和安排开展自查活动,因合作商户无法提供食品经营资质证明材料,与已入网的60家商户终止了合作,2016年3月29日,该局举行了《延边州网络经营食品安全责任书》签订仪式,进一步明确了网络食品经营者自律举措: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完善定期自查制度;赋予许可检索权限;纳入《延边州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举报奖励办法》范畴;明示入网食品经营者相关信息。三是强化媒体预警,用好网络经营食品安全的“守望哨”,该局充分发挥当地媒体提前监测、持续跟进、受众互动、影响力大的特点,确立社会监督主导地位,实施行媒联合执法模式,运用舆论曝光惩戒手段,发挥了其强大的“守望哨”效用,成为网络经营食品安全监管的杀手锏。2015年 7月,该局联合当地媒体,依法查处了专门利用互联网加工销售餐饮服务食品的黑作坊“顺姬韩食”和多家无证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并予以公开曝光,引起了当地社会的广泛关注,也使得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在当地运营情况受到严重影响,切实增加了违法成本,极大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