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行政许可工作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作者:肖雨晴 发布时间:2016/4/1

 3月23日,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就做好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餐饮服务场所行政许可及监管有关工作联合下发《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是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减少重复监管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要按照国务院部署,认真落实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整合调整工作,加强沟通合作,密切配合。

《通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的要求,在制定《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食品安全相关条件进行细化,并依法做好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卫生计生部门要主动监测、收集、分析、调查、核实相关传染病疫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指导采取预防和应对措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传染病疫情及隐患的报告后,要及时向卫生计生部门通报。

《通知》强调,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计生部门要及时了解整合调整工作的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督查指导,确保工作落实落地。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沟通协调,于2016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整合调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