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山县为食药监管工作提供纪律保证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作者: 任海荣 发布时间:2016/3/1

近日,山西省浮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每周工作例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局机关以及基层站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会议由局机关党组书记、局长乔宏江主持。

乔宏江指出,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纪律处分条例”)。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在党长期执政和依法治国条件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纪律处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除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带电的高压线”。

会上,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临宾就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颁布的历史背景、修订过程、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重要意义,对全体人员作了深入辅导和生动解读。要求党员干部以研读原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逐项、逐条、逐句学习研读,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切实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要以此次集中学习为契机,自觉践行廉洁自律准则,对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各项规定牢记于心,加强自我教育,提高遵规守纪拒腐防变能力,确保不触底线、不越红线。

最后,乔宏江强调,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按照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要求,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的纪律上远离红线,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形成遵守制度的良好风尚,从而为塑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行动快捷”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全县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