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一酒楼非法使用添加剂生产含铝包子
文章来源:佛山日报 作者:吴振山 刘宇靖 发布时间:2016/1/7

因在包子中添加含铝食品添加剂,佛山市某酒楼负责人周某与点心部主管邓某二人获刑。日前,禅城法院公布,二人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刑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

2015年4月,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多家酒楼生产、销售的食品进行抽样检查,发现佛山一酒楼送检的叉烧包、麦香包等点心中检测出不同程度的铝残留量。

周某表示,因为听之前的面点师说过,使用这种双喜牌泡打粉做面点卖相好,口感也好。为吸引顾客,才决定采购这种含铝的双喜牌泡打粉。

铝常被称作“智力杀手”,长期摄入过量的铝会损害骨骼和神经系统健康,容易导致记忆力减退与智力下降,引发骨质疏松等疾病。据悉,由国家卫计委、工信部、质检总局等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中明确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禁止将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用于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膨化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裹粉、煎炸粉外)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在此之前,含铝食品添加剂可用于食品中,但不得超过一定标准。此次新规出台规定,食品中不得检测出铝残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