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将举行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制度听证会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作者:来兴金 方立朝 发布时间:2015/8/17

8月11日,兰州市物价局发布公告,定于8月28日上午9时召开兰州市建立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从两套听证方案可以看出,第一档水量均覆盖80%的居民家庭用户。

方案一:第一级水量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月均用水量确定,定为8立方米/月·户(含8立方米),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执行现行居民用水价格,即1.75元/立方米;第二级水量按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核定为10立方米/月·户(含10立方米),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价格按现行居民用水价格的1.5倍执行,即用水量8~10立方米/月·户,价格为2.63元/立方米;第三级水量为超出10立方米水量的用水部分,价格按现行居民用水价格的3倍执行,价格为5.25元/立方米。

方案二:第一级水量按覆盖超出80%以上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核定为10立方米/月·户(含10立方米),执行现行居民用水价格,即1.75元/立方米;第二级水量按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核定为13立方米/月·户(含13立方米),价格按现行居民用水价格的1.5倍执行,即用水量10-13立方米/月·户,价格为2.63元/立方米;第三级水量为超出13立方米水量的用水部分,价格按现行居民用水价格的3倍执行,价格为5.25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