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力保“舌尖上的安全”
文章来源:农业部网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15/8/17
    茂名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作出了《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审议意见》,指出茂名市在实施食品安全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茂名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市食安办等有关单位认真研究,提出处理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食品安全薄弱环节监管,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抓好市场管理,严把质量关

  认真履职,切实加强日常监管。一是依法把好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关。对未依法申领营业执照的市场开办者、市场内经营者,茂名市工商局依法予以查处;二是依法查处市场内违法广告经营行为,截至目前,茂名市工商局共查处食品广告案件5宗;三是依法查处市场内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有针对性地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整治,加强对市场内限制竞争、虚假宣传、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整治工作。四是依法检查监督市场开办者落实相关市场管理制度。对不履行管理责任的,依法从严查处。至目前止,茂名市工商局共查处市场类违法案件80宗。

  分类监管,提高监管执法效能。目前,茂名市工商局对全市162个商品交易市场实施了市场信用分类监管,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属性市场的共性和个性特点,确定各自监管重点、标准和要求,对不同信用类别的市场分别采取不同的检查频度和监管措施。

  加强生猪屠宰监管,让群众吃上放心肉

  目前,茂名市茂南区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场10个。其中,市区设置有市肉联厂、鸿顺、高山、新坡等4个生猪定点屠宰场,肉品主要供应市区市场;郊区6个镇,每个镇设1个生猪定点屠宰场,肉品主要供应本镇市场。

  加强生猪屠宰管理,成立执法队伍。茂名市茂南区成立了生猪屠宰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生猪屠宰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成立生猪屠宰管理执法大队,承担打击全区私屠滥宰非法销售私宰猪肉,保障市场肉品质量安全的职责。今年2月至今,查获私宰猪肉4000多斤,端掉私宰窝点5个,罚没金额1.8万元,辖区生猪定点屠宰量稳定在较好水平。

  落实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强化定点屠宰企业的动物防疫及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审核管理。督促屠宰企业认真履行生猪“瘦肉精”自检制度和无害化处理制度,对进场的每批次生猪进行“瘦肉精”自检,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不定期监督抽检,建立完善各项台帐,完善核查追溯体系。

  建设视频监控系统。目前已完成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单位有茂名市茂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远程监控中心、茂名市肉联厂,在建的有茂南区鸿顺屠宰场和高山屠宰场。下一步,茂名市将继续推进该区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确保全面实现定点屠宰场视频监控,提高生猪屠宰管理的监管水平。

  加快诚信体系建设,推进行业规范

  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一是在食药监系统范围内深入开展了诚信机关建设活动。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日常监管等工作制度进行全面梳理,重新制定各项行政工作制度,全面规范行政行为。二是茂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全市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企业集中公开作出食品安全承诺,全面推进广东省婴幼儿配方乳粉电子追溯系统。

  加强农产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从今年5月份开始,各区、县级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向市农业局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着力加强农产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农超对接”和农产品包装上市,推进生产基地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规范使用食用农产品标识,大力推广标准化生产,推进生产基地(企业)积极申报“三品一标一名牌”。到目前为止,茂名市有效期内的无公害农产品415个、绿色食品180个(全省第一)、有机食品17个、广东省农业类名牌产品5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