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舌尖安全”需各个环节共同发力
文章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王东旭 郭少雅 王小川 发布时间:2015/5/29 点击量:

     近日,在武汉华中农业大学举办的全国农牧渔业大县局长轮训第九期班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班上,如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成为讨论焦点。学员们一致认为,农产品质量安全链条环环相扣,需要从落实生产者主体责任、严控“投入品”、建立健全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几个方面同时发力。

农产品生产者是“舌尖安全”责任主体。重庆市荣昌县农工委副书记罗雄对记者表示,目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生产主体上涵盖了企业和合作社,但并没有涉及农户和生产大户,然而现实生活中许多生产大户的规模可能是超过合作社的。生产大户游离于法律的监管之外,形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真空”,造成了农户违法成本低、行政部门执法难的情况,希望法律修订的时候能将这些生产主体纳入到监管体系中。

建立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实现“舌尖安全”的保障。湖南省常宁市农业局局长郭文峰认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对提高农户责任感和农产品质量作用巨大,企业也在积极进行该系统的建设。目前的问题在于给农产品建立安全档案,贴上二维码,增加了很高的人力成本,且农产品市场准入门槛太低,拥有可追溯系统的农产品市场溢价和优势并没有体现出来。

安全合理使用农药是实现“舌尖安全”的基础。广东省农业厅黄智饶处长说,目前农药管理权限分布在很多政府部门,总体来讲农业部门管理权限很小,希望能从国家层面上进行协调,将农药管理权限集中起来,更好地进行监管,确保农民能够安全放心使用农药。

实现社会公治,是确保“舌尖安全”的必要途径。广东省云浮市农业局副局长初云宝表示,经过调研云浮市发现农村助产兴学、忠孝仁义等传统文化观在农村生活中仍然影响着群众生产生活,同时大批乡村精英尤其是外出精英怀有叶落归根、反哺家乡的强烈愿望,云浮市借势在各村民小组成立“乡贤理事会”,协助基层党组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进行监管,督促农民在种养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起到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