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法首提果蔬生产禁用剧毒农药 将产生哪些影响
文章来源:新华网 作者:周琳、于文静、姜刚 发布时间:2015/4/23

    4月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三审稿,为剧毒、高毒农药的使用加了一道“紧箍咒”: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

  “这是食安法实施6年以来,首次明确提出在蔬菜、瓜果等的生产中禁止使用剧毒农药。”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首席专家吴永宁说,其实,在蔬菜、瓜果等农产品中禁用剧毒、高毒农药,最早可以追溯到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农业部门的规章。“过去是在有关部门和国务院的相关条例中出现,这次上升到了全国人大立法层面,体现了我国对剧毒、高毒农药严厉监管的决心。”

  蔬果农药残留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一直是公众的巨大担忧。此次法律修订对于这一问题的解决将产生哪些影响?

  一问:是否会全面禁止生产剧毒农药?

  对于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三审稿,很多网民发出疑问:既然是剧毒农药,为何不全面禁止生产?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所长隋鹏飞对过去11年中农业部门处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进行梳理后发现,有六成发生在种植业,其中又有近七成是因农药使用不当而引发。

  剧毒农药对于人体和环境的杀伤力是巨大的。以2008年禁用的剧毒农药甲胺磷为例,它曾是一种广谱高效杀虫剂。但实验证明,几十毫克甲胺磷就会导致大鼠胚胎毒性,中枢神经系统发育异常。因此,有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应全面淘汰剧毒农药并规定时间表。

  不过,农业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全面淘汰剧毒、高毒农药尚不可行。因为地下害虫、线虫、仓储害虫等病虫的防治,目前还主要依赖高毒农药。新农药的开发周期长,短期内难以找到理想的替代品种,全面禁用剧毒、高毒农药,不利于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

  “在发生蝗灾等严重病虫害或疟疾等重大疫情时,一些农药品种犹如‘杀手锏’,可以用于迅速控制灾情、疫情,因此难以全面淘汰,只能逐步禁止。”吴永宁说。

  “10年前,高毒农药在农药中占比近30%,现在还不到1.7%。”隋鹏飞说,目前,个别高毒农药还无法被替代,如用于粮食仓储等的药品以及处理急发、爆发问题的药品等。“这类农药如果规范使用还是安全可控的。”他说。

  二问:能否拦住剧毒农药流入农田?

  通过立法能否管住多年来剧毒农药不断流入农田的难题?事实上,从上世纪80年代至今,从农业部到全国各个农业大省的监管部门,一直都在对剧毒、高毒农药下各种“禁令”。例如,《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就提出,将实行剧毒、高毒农药实名购买等制度,容器、包装物也要回收与集中销毁等。

  但时至今日,记者发现,剧毒、高毒农药违规用于果蔬并未禁绝:2015年,有消费者在食用了产自海南的西瓜后出现呕吐、头晕等症状,执法人员抽检发现9批次含有国家明令禁止销售和使用的高毒农药“涕灭威”;2013年,有媒体曝光,山东潍坊市峡山区有农户使用剧毒农药“神农丹”进行大姜种植;2013年,有环保组织在北京等城市的中药材上检出高毒剧毒农药……

  记者在一些农药店看到,店家在销售时,对于一些明令禁止或限制使用在果蔬上的农药,通常不会对农户进行解释与提醒。而一些地方推出的农药购买“实名制”,在实际中也难以落实。

  皖北一粮食主产县农委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表示:“由于农药店点多面广且消费群体庞大,监管起来很困难。”

  对于农民而言,决定他们选择购买哪种农药的是两个现实因素:哪个更有效,哪个更便宜。然而,便宜、高效往往就意味着高毒。

  “现在病虫害很多,没有农药哪能行?”安徽省五河县小圩镇的农民马兴告诉记者,他拥有20多亩田,一年买农药花2000元,仅一季粮食作物除虫就要打四五遍药。“没人教,一种农药打了没效果赶紧换另一种,有时也会用高毒的。比如,小麦生了食心虫,用低毒农药打不死,我就托人买了20多瓶高毒农药,打了果然效果好。”

  专家认为,如果法律通过审议,未来的关键还是如何落实。马兴说,这么多年高毒农药之所以没有禁止生产,一是农民种植有需求,相关部门和企业没有开发出可替代的低毒农药;二是政府部门没有服务、监管到位,农民都是靠个人摸索,随意使用。

  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教授李季介绍,在不少国家,打农药需要特别的许可,而且农药包装上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浓度,有很强的法律效力。他建议,未来特别需要加强对田间地头的有效监管。

  三问:如何监管农药残留超标?

  买了蔬菜先用盐水泡半小时,有“虫点”的蔬菜才是好蔬菜……在不少消费者看来,农药的残留问题已经成为舌尖上的头等大事。家住上海的李女士告诉记者,尤其是易受病虫害侵袭的叶类蔬菜,如何解决农残超标的问题,是很多消费者最关心的事。

  吴永宁说,解决农残超标还得从源头抓起,真正落实高毒农药购买实名化、全流程追溯。同时,在全面淘汰剧毒、高毒农药尚不可行的现实情况下,国家对低残留农药的鼓励和支持不可或缺。

  此外,专家表示,对于我国农药残留标准的设定要进一步完善。虽然我国《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达3650项,但与国际相比还存在差距。农业部负责人曾介绍,目前美国农残标准有1.1万个,日本肯定列表则有5万多个。

  吴永宁说,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与国际相比主要差距在于,一是标准设定方式不同,例如不少可用于蔬菜的农药,我国只规定在叶菜、瓜菜类别中的用量,而欧盟和美国是一个蔬菜一个限量值;二是我国确实有一些农药的标准尚未制定,而现在还正在搜集大量的数据,进行暴露量分析。“应积极与国际接轨,检验检疫、农业和食药等部门需要扩大标准的覆盖面和数据库。”吴永宁说。

  同时,隋鹏飞也表示,有农药残留不代表农残超标。事实上,在停止使用农药一段时间后,农药残留是可以降解到安全标准范围内的。

  四问:农产品种植如何戒掉“药瘾”?

  多位专家指出,中国作为农药生产、使用的第一大国,单位耕种面积化学农药用量是世界平均用量的2.5倍以上。

  近10多年来,农药的滥用严重污染环境,破坏了农田的生态平衡,并导致害虫的抗药性不断增强,对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制约。农业病虫害日益严重,农药用量越用越大,而防治效果越来越差,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

  如何引导农户不滥用农药?李季建议,对于农药的限量使用需要疏堵结合。一方面,要限制高毒农药的使用范围;另一方面,要出台补贴政策,鼓励使用生物农药、低毒低残留农药。例如,在欧洲做生态农场,监管部门会认定其是否为环境友好型,如果是就会给予补贴。

  此外,监管体制也亟待理顺。有专家介绍,在美国,农药登记、残留标准的制定以及风险评估,主要由环保部门负责;管理和检测主要是农业部门;执法的是食品药品部门。几个部门之间形成相互制约的关系,有利于产生良好的监管效果。

  专家提出,这个问题非常复杂,如果是由一个部门从立规与执行一管到底,既对信息公开和监管造成障碍,同时也难以真正评估管理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