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被列为首批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试点城市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作者:陈茜 惠庆莲 发布时间:2015/4/21

近日,陕西省西安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对《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建设和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近半年来,西安市办好一系列事关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实事,已被国家列为全国首批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试点城市。

目前,西安市已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工作逐级考核办法,提高了食品安全工作的年度目标考核分值,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为补充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基层一线监管力量,去年12月,在区县启动事业单位中定向选调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人员的工作,今年初各基层监管所工作人员数量已达到编制数的75%。对空缺岗位,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给各区县食药监局招录基层食品药品执法工作人员466名,有望4月底前人员全部补充到位。

为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序开展,目前市、区两级财政已将食品安全日常工作经费和监管工作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人均经费力求达到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标准。2014年专门追加预算1375.5万元,用于小餐饮提升改造以奖代补和机构改革新增职能食品安全项目建设。2015年用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预算增加1860.6万元,比2014年预算总数增加20%。

为加快立法进程,《西安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西安市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已列入2015年度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并报送市人大常委会,《西安市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等8个方面的管理办法已列入政府新建规章计划。对街头食品摊贩、农村餐饮服务、鲜奶出售、30亩以下鱼塘等方面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已制定《流通环节自动售货机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西安市保健品生产流通日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西安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建立和完善了“四小”单位、“小饭桌”、“私房菜”等新餐饮业态的管理办法,填补了监管法规制度的空白。目前正在对原有的《西安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制度》进行修订,根据举报线索及涉案金额,分别给予举报人相应标准的奖励。

西安市还正在加快建立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完善诚信承诺、警示约谈和“红黑名单”制度,在食品企业中按诚信等级实行分类管理,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日常检查频次,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布,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网站上建立“曝光台”,督促企业诚信经营。通过政务网站开辟专栏,进行食品安全消费预警;通过“政务微博”互动,听取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