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监管保障产品安全
文章来源:京郊日报 作者:樊小刚 李云龙 发布时间:2015/3/24

    位于房山区窦店镇芦村河西的北京泰华芦村种植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9年,以蔬菜种植为基础产业,目前已建成蔬菜生产园区1200亩,主要生产黄瓜、番茄、茄子、辣椒、芹菜、甘蓝等大众型蔬菜,以及迷你黄瓜、特色樱桃番茄、彩椒、球茎茴香、紫甘蓝、水果苤蓝等特色型蔬菜,并且建立专用集约化育苗温室5000平方米,实现园区生产用苗100%自己供应。

  合作社作为北京市首批绿色防控示范基地之一,病虫害防控技术完全贯彻北京市植物保护站倡导的绿色防控措施,生产过程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源头控制”的植保方针,从源头的无病虫育苗技术,到生产过程的绿色防控措施的实施,以及对产后产生的植株残体进行快速的无害化处理,严格控制每个环节的病虫来源,从而保障全程绿色生产。

  合作社实行“六统一”管理和服务,即:统一购买生产资料、统一种苗、统一技术指导、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包装销售、统一产品品牌。在产品质量控制上,合作社建立健全投入品管理制度、产品质量检测制度、产品准出制度和产品可追溯制度等;严格实行划分区域责任管理,实现田间生产档案100%全覆盖;对投入品实行统一购买、出入库,投入品领用实行一人审批机制;同时组建植保防护专业小组,保证使用过程标准统一,从而确保投入品从源头到使用过程的全程标准化,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合作社园区建有自己的检测室,配备有质量可追溯管理系统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对产品产出实行准出机制,所有产品均接受检测室的抽样检测并保存检测记录,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准带出产地;对于准出的产品粘贴标识、可追溯条码、自有品牌商标(“燕都泰华”),可通过网络、短信等方式对产品的生产情况进行追溯,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产品品牌可靠。

  合作社秉持着诚信经营的理念,对蔬菜生产实行全程监管,以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塑造让首都市民放心的“燕都泰华”品牌。

  创新土地入社组建模式

  芦村村民加入合作社之后,从三方面获得经济收益:

  ▇一是租金收入。村民将土地出租给合作社并成为合作社的股东,可获得1320元/股(1.1亩权益地为1股,此收益高于其它形式的种植收益)。

  ▇二是股金收入。若合作社经营状况良好,取得经营利润,成为合作社股东的村民可以获得相应的股金分红,共享合作社的发展成果。

  ▇三是薪金收入。村民可以自愿、优先参与合作社的生产种植,并以农业工人的身份获得工资收入。

  合作社通过创新组建模式,在社员组成上采取土地承包经营权入社、资金入社,以及对种植骨干以激励股权分配的方式,现已发展入社社员381户,长期稳定解决农民就业450人,带动周边农户1200余户。

  合作社在社员管理上,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规范运作,一是以农民为主体实行社员代表大会制,社员代表由全体社员民主推荐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由社员代表选举产生。二是年终盈余分配采取按土地流转租金、土地入社和资金入社相结合的方式,按土地入股分配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即:将农户土地入社视同为产品交易量。合作社为每个社员颁发了社员证,同时建有个人资料档案和社员账户,社员账户用于记载社员的出资额、公积金量化份额、形成财产的国家扶持资金量化份额以及成员从合作社获得的薪酬、土地流转租金及年终盈余分红数额。

  创新土地入社组建模式

  “放权不离地”,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合作社在不改变原有土地性质的前提下,基于自发自愿的原则,农民放弃土地使用权,将土地直接出租给合作社统一经营,通过权益地入股成为合作社股东,“土地变股权、农民变股东”。同时以现代农业的形式,通过合作社这个载体继续参与到土地经营的决策、管理以及种植上来。

  此外,合作社完善产业配套,以生态循环农业为理念,建成3500立方沼气站;通过水产养殖软化水质,再将软化后的富含营养的水与农家肥、秸秆等进行沼气发酵,产生的沼渣、沼液直接用于蔬菜的种植,实现肥料源头的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