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今年拟制定和修改12件法规 管理食品摊贩将有法可依
文章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5/2/3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卫国受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和罗志军主任的委托,向此次大会作工作报告。报告中指出,江苏在去年制定和修改12件地方性法规的基础上,今年将继续加强立法工作,制定和修改12件法规。

这12件法规涉及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在经济立法方面,制定农业综合开发条例、价格条例、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条例,修改旅游条例,推动江苏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在社会和文化立法方面,制定养老服务条例、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人民调解条例、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生态立法方面,制定循环经济条例、节约用水条例,促进资源科学合理利用。此外,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18件法规案进行立法调研。

对于立法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卫国在报告中强调,一定要以提高立法质量为核心贯穿立法工作全过程。完成今年的立法工作,要紧握提高立法质量关键,坚持立改废释相结合,增强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同时人大要加强对立法工作的主导作用和组织协调,建立由人大牵头组织起草重要法规草案制度,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草案。完善向下级人大征询立法意见、法规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同时,对法规草案中专业性较强、争议较大的问题,开展立法表决前评估,必要时引入第三方评估。

对于立法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卫国在报告中强调,一定要以提高立法质量为核心贯穿立法工作全过程。完成今年的立法工作,要紧握提高立法质量关键,坚持立改废释相结合,增强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同时人大要加强对立法工作的主导作用和组织协调,建立由人大牵头组织起草重要法规草案制度,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草案。完善向下级人大征询立法意见、法规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同时,对法规草案中专业性较强、争议较大的问题,开展立法表决前评估,必要时引入第三方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