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四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对外发布
文章来源:辽宁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2/2

    

    日前,从辽宁省卫生计生委获悉,包括酸菜、即食海参、餐饮具集中消毒、鸡肝和鸡肉等在内的4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已经发布,今年6月末将正式实施。

  酸菜:甘蓝允许做酸菜原料

  新出台的酸菜地方标准给出了酸菜定义:以大白菜或甘蓝为原料,经乳酸菌在厌氧条件下充分发酵而制成的蔬菜制品。这就意味着,原先一些消费者认为“酸菜必须以大白菜为原料”的观念在标准中得到了纠正。

  什么样的酸菜才是合格的?标准给予明确,即:从感官上,叶呈淡黄色至黄褐色,帮呈半透明白色至深黄色,允许保质期内颜色略微变暗;质地脆嫩,无发黏、腐烂现象;具有酸菜特有的酸香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从理化指标上,酸菜的总酸(以乳酸计)含量要大于等于8.0g/kg,亚硝酸盐(以NaNO2计)应小于等于6.0mg/kg。

  即食海参:明确分为水发和非水发两类

  辽宁省大连等地方盛产海参,随着工艺发展,除了常规产品外,一些企业开始研制并推出即食海参这种新产品。但对什么是即食海参,一些消费者存模糊认识。此次新发布的地方标准,对即食海参进行了准确定义——经过加工处理,可直接食用,或经过简单缓化处理即可食用的海参产品。根据加工工艺不同,即食海参主要分为水发和非水发类即食海参。

  按照地方标准要求,即食海参感官上呈淡褐色或深褐色等海参固有颜色,有光泽;肉质组织正常,个体完整,有弹性;具有本品固有的滋、气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品尝时无异物感。

  地方标准还就即食海参如何进行感官鉴别提供了方法:将样品置于白搪瓷盘内,在自然光线下,采用目测、口尝、鼻嗅等方法进行检验。

  餐饮具消毒:首次发布标准

  现在,辽宁省很多城市都出现了专门为饭店、酒店集中消毒餐饮具的企业。在此次发布的地方标准中,餐饮具集中消毒标准首次列入其中。

  该地方标准对餐饮具消毒单位的选址、厂房与车间、设施与设备、卫生管理、生产人员健康管理等都作出了明确要求。

  标准规定,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不得建于居民楼内;厂区周围30米内应无垃圾堆、旱厕、臭水沟等可能污染生产环境的开放式污染源。

  标准还要求企业应具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清洗消毒间、包装间、成品贮存间、质检室、物料贮存间和更衣室等,各厂房之间应衔接合理。清洗消毒间和包装间总面积应不少于600平方米,清洗消毒间净高应不低于3.5米。清洗消毒间内应设置回收餐饮具暂存区(除渣区)、餐饮具清洗消毒区(清洗消毒设备区)、餐饮具盛装箱清洗区等。回收餐饮具暂存区(除渣区)与清洗消毒区之间应设隔断,各功能间(区)应按生产工艺流程进行合理布局,人流与物流分开,避免交叉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