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肉制品生产企业试行质量安全受权人制度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作者:钟婷婷 黄小桂 发布时间:2015/12/1

为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近日,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工作会议,部署在全市肉制品生产企业试行质量安全受权人制度。

会议强调,质量受权人应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等,组织和规范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促进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质量受权人应建立和完善本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并对该体系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其有效运行;质量受权人应完善本企业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等。

会议鼓励各与会企业的质量受权人加强对食品安全有关专业知识、技能和法律法规的学习,主动与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保障食品质量安全。